DSE 文言文篇章
《范增论・去就之几(节录)》语译、字词及 DSE 文言文练习
苏轼不同意把鸿门不杀刘邦视为范增离去时点,而把界线前移至项羽擅杀宋义;全文以义帝正统、君臣名分与疑心先成三条线,说明陈平只是利用既有裂缝。

《范增论・去就之几(节录)》原文
汉用陈平计,闲疏楚君臣,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,稍夺其权。增大怒曰:“天下事大定矣,君王自为之,愿赐骸骨,归卒伍。”归未至彭城,疽发背死。苏子曰:“增之去,善矣。不去,羽必杀增。独恨其不早耳。”然则当以何事去?增劝羽杀沛公,羽不听,终以此失天下,当以是去耶?曰:“否。增之欲杀沛公,人臣之分也;羽之不杀,犹有君人之度也。增曷为以此去哉?《易》曰:『知几其神乎!』《诗》曰:『如彼雨雪,先集为霰。』增之去,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。”陈涉之得民也,以项燕、扶苏;项氏之兴也,以立楚怀王孙心;而诸侯叛之也,以弑义帝。且义帝之立,增为谋主矣。义帝之存亡,岂独为楚之盛衰,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;未有义帝亡,而增独能久存者也。羽之杀卿子冠军也,是弑义帝之兆也。其弑义帝,则疑增之本也,岂必待陈平哉?物必先腐也,而后虫生之;人必先疑也,而后谗入之。陈平虽智,安能闲无疑之主哉?吾尝论义帝,天下之贤主也。独遣沛公入关,而不遣项羽;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,而擢以为上将,不贤而能如是乎?羽既矫杀卿子冠军,义帝必不能堪,非羽弑帝,则帝杀羽,不待智者而后知也。增始劝项梁立义帝,诸侯以此服从。中道而弑之,非增之意也。夫岂独非其意,将必力争而不听也。不用其言,而杀其所立,羽之疑增,必自是始矣。方羽杀卿子冠军,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,君臣之分未定也。为增计者,力能诛羽则诛之,不能则去之,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?增年已七十,合则留,不合即去,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,而欲依羽以成功名,陋矣!虽然,增,高帝之所畏也;增不去,项羽不亡。呜呼!增亦人杰也哉!
出处:苏轼《范增论》
《范增论・去就之几(节录)》白话语译
汉王采用陈平计策离间楚国君臣,项羽怀疑范增私通汉方,逐渐削夺其权。范增愤怒请求退休,回程未到彭城便背疮发作而死。苏轼认为范增离开本身是对的,否则项羽必杀他,只可惜走得太晚。应在何事发生时离开?不是鸿门宴劝杀刘邦而项羽不听之时,因为范增想杀敌是臣子的职分,项羽不杀仍显示君主气度,尚不足以破裂。真正时点是项羽擅杀卿子冠军宋义之时;像雨雪前先聚霰粒,那是后患征兆。陈涉借项燕、扶苏取得民心,项氏靠拥立楚怀王之孙心而兴,诸侯则因项羽杀义帝而背叛。拥立义帝本是范增主谋,义帝存亡不只关乎楚的盛衰,也和范增祸福相连;义帝亡,范增不可能独存。杀宋义是杀义帝的先兆,而杀义帝又是项羽怀疑范增的根本,并不必等陈平施计。物先腐才生虫,人先有疑才容谗言;陈平再聪明,也不能离间完全无疑的君主。义帝能单派刘邦入关,又能在人群中识拔宋义,证明有识人决策之明。项羽假令杀宋义后,义帝必不能忍受,两人终须互相除掉。范增所立的人被项羽杀害,范增必曾力争而不被听取,项羽疑范增也由此开始。当时范增与项羽地位并列,同奉义帝,君臣名分未定;范增若有力便应诛项羽,无力便应离去。七十岁的范增本可合则留、不合即走,却想依靠项羽成就功名,这一点鄙陋。虽然如此,他仍是刘邦畏惧的人杰;范增若不走,项羽也未必会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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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章脉络
苏轼不同意把鸿门不杀刘邦视为范增离去时点,而把界线前移至项羽擅杀宋义;全文以义帝正统、君臣名分与疑心先成三条线,说明陈平只是利用既有裂缝。
主要能力
- 内容理解
- 因果推论
- 文言句式
- 字词语译
练习方法
先用自己的话重述事件与转折,再核对原文证据。完成后才看逐题解析,记下最初判断和原文线索之间的差距。
先按句中语境理解
以下字义只用作阅读支援;真正作答时仍要回到完整句子判断人物、语气和因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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