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SE 文言文篇章
《理・情之不爽失(节录)》语译、字词及 DSE 文言文练习
戴震先把理还原为事情的条分缕析,再以“以情絜情”建立公平判准;难点在分辨共同可验的常情、当事人的主观确信与强势者取得的表面胜利。

《理・情之不爽失(节录)》原文
理者,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,是故谓之分理;在物之质,曰肌理,曰腠理,曰文理;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,谓之条理。古人所谓理,未有如后儒之所谓理者矣。问:古人之言天理,何谓也?曰:理也者,情之不爽失也;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。凡有所施于人,反躬而静思之:“人以此施于我,能受之乎?”凡有所责于人,反躬而静思之:“人以此责于我,能尽之乎?”以我絜之人,则理明。天理云者,言乎自然之分理也;自然之分理,以我之情絜人之情,而无不得其平是也。问:孟子云:“心之所同然者,谓理也,义也。”是理又以心言,何也?曰:心之所同然始谓之理,谓之义;则未至于同然,存乎其人之意见,非理也,非义也。凡一人以为然,天下万世皆曰“是不可易也”,此之谓同然。举理,以见心能区分;举义,以见心能裁断。不明,往往界于疑似而生惑;不精,往往杂于偏私而害道。人莫患乎蔽而自智,任其意见,执之为理义。宋以来以理为“如有物焉,得于天而具于心”,因以心之意见当之也。于是负其气、挟其势位、加以口给者,理伸;力弱气慑、口不能道辞者,理屈。即其人廉洁自持,心无私慝,而至于处断一事、责诘一人,凭在己之意见,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,往往人受其祸,己且终身不寤。今使人任其意见,则谬;使人自求其情,则得。惟以情絜情,故其于事也,非心出一意见以处之;苟舍情求理,其所谓理,无非意见也。
出处:戴震《孟子字义疏证・理》
《理・情之不爽失(节录)》白话语译
所谓理,是考察事物时把极细微的分别也区分清楚,所以又叫分理;物质有肌理、腠理、文理,掌握各部分便条理不乱。古人说的理,不是后儒所说像独立物件般的理。天理是人情没有偏差;不可能未照顾实际人情,反而已得到道理。要施加事情于人,先反身想:别人这样对我,我受得了吗?要责求别人,也想:别人这样要求我,我做得到吗?用自己的感受衡量别人的感受,道理才明。自然的分理,就是如此取得公平。孟子说人心共同认可才叫理义;若仍只是某人的意见,便不是理义。一人认为正确,而天下万世都确认不可改易,才叫共同认可。理显示心能区分,义显示心能裁断;辨不明便困于似是而非,裁不精便混入偏私。最危险是人受蒙蔽却自以为聪明,把意见坚持为理义。宋以后把理说成由天取得、藏在心内的物件,结果容易拿内心意见冒充理:有气势、地位、口才的人其“理”得伸,弱者的“理”受屈。即使判断者廉洁无私,只凭自己意见判是非仍可害人而不自觉。因此任意见会错,自求共同人情才可得;离开实情另求抽象之理,所得只会是意见。
DSE 阅读重点
读这篇时要留意什么
人人都说自己有理,正可能是“理”被私人意见冒名的时候。
篇章脉络
戴震先把理还原为事情的条分缕析,再以“以情絜情”建立公平判准;难点在分辨共同可验的常情、当事人的主观确信与强势者取得的表面胜利。
主要能力
- 内容理解
- 因果推论
- 语境评鉴
- 文言句式
- 字词语译
练习方法
先用自己的话重述事件与转折,再核对原文证据。完成后才看逐题解析,记下最初判断和原文线索之间的差距。
先按句中语境理解
以下字义只用作阅读支援;真正作答时仍要回到完整句子判断人物、语气和因果。
把理解变成分数
免费开始这篇练习
现在完成《理・情之不爽失(节录)》练习
访客可直接作答。交卷后查看分数、正解与逐题解析,再按错因安排下一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