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《讳辩(节录)》原文
律曰:“二名不偏讳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言征不称在,言在不称征是也。”律曰:“不讳嫌名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禹与雨、丘与蓲之类是也。”
出处:韩愈《讳辩》
《讳辩(节录)》白话语译
礼法说:两字组成的名字,不必单独避其中一字。解释者说:例如说“征”时不必避“在”,说“在”时不必避“征”。礼法又说:不避声音相近的名字。解释者说:例如“禹”和“雨”、“丘”和“蓲”这类。
DSE 阅读重点
读这篇时要留意什么
《讳辩》的关键未必在结果;比较“二名不偏讳”与“释之者曰”才见分晓。
篇章脉络
比较“二名不偏讳”和“释之者曰”的语气强弱,避免把一次反应扩成全文没有证明的规律。
主要能力
- 字词语译
- 内容理解
- 结构作用
- 主旨思想
- 文言句式
练习方法
先用自己的话重述事件与转折,再核对原文证据。完成后才看逐题解析,记下最初判断和原文线索之间的差距。
先按句中语境理解
以下字义只用作阅读支援;真正作答时仍要回到完整句子判断人物、语气和因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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